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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道富:《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三种监管思路》
2026-04-14 13:55:41
作者:陈道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对于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监管,可以采取三种思路来展开:
第一种思路,是把在数字空间进行的金融活动和金融的运作纳入到现有的监管框架之内,即在数字空间里找到现实监管中的参照物,并将现实中监管的重点和思路应用于数字空间。目前的监管思路主要有三种:管住行为、管住资本和通过平衡市场力量来实现市场的制衡。其中在“行为”方面,现实中的监管需要找到主要的具有风险点的行为,就涉及到金融体系与客户的连接点。在数字空间,这个连接点可能是APP或网站,个人或者机构的行为会转化为算法,监管部门就需要对算法的特征的进行管理。
第二种思路,是以数字空间作为未来发展的主体,将现有的监管行为与金融机构的行为做同样的环节划分,将监管行为的颗粒度做得足够细,再应用到数字空间。这样,不仅金融机构、金融行为会映射到数字空间,监管行为也会映射到数字空间。采用这种思路,需要从行为和功能角度,将金融监管进行解构,并应用到数字空间里进行监管。
第三种思路,陈道富认为,在数字时代,金融不仅仅只是传统金融的映射,而是会出现以数据为中心的重构。这时对数字金融的监管不应仅仅把现有的监管映射到数字空间,而是要根据数字空间中的数据治理开展监管。这种思路是基于一个假设,即在数字空间呈现出了超越传统金融业务的一些模式和形态。
上述三种思路对应了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不同阶段,在不同的阶段中,监管也应该有不同的侧重点。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监管还会包含引导的过程。要使转型过程平稳,保持转型过程的系统性安全,也就是要平衡“立”和“破”的关系,维持转换过程的稳定性,形成能够平稳过渡的空间。另外,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过程本质上是传统金融机构和数字科技合作。在合作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监管部门要制定好这个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机制,使得在市场的演化过程中,形成真正利益相融的、符合市场未来场景的合作模式和商业模式,使金融行业能够以自身的逻辑进行演化和转型。
监管部门需要为转型以后的金融监管做一些准备,特别是传统金融机构从线上和移动化转向数字和平台化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它的风险特征,提供一套金融监管体系和框架。另外,陈道富还建议,从创新的角度来看,监管部门还需要寻找数字资产及其交易方面的风险和关键节点,为未来实现更有效的监管创造条件。金融监管需要与金融市场的变化相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应该随着金融体系颗粒度的细化来解构自身,也实现颗粒度的细化。在同样的颗粒度情况下,与金融体系共同探索金融的价值和金融的功能。在这个过程中,既能促进金融体系的活力和效率,也能够很好的管住风险。“希望我们的监管能够真正地俯下身来,走进数字金融,使得监管和金融体系形成良性循环。
作者介绍:
陈道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2001年3月至2001年5月,中诚信国际评级公司证券评级;2001年6月至2001年12月,任金信研究所研究人员;2002年1月至2002年9月,任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2002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室主任(处长);2016年1月至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主要研究领域为货币政策和金融改革。曾参加中财办、全国政协、全国人大、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组织的多项课题;在《中国发展观察》《当代金融家》《中国金融》《国际金融》《发展研究》《金融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著有《我国外汇市场改革过程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我国资本市场的风险现状与产生原因》《正确看待中美贸易差额》《中国金融战略20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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