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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艳林:《谋划好“十五五”规划,推进深层次改革》
2025-10-20 13:22:58
作者:尹艳林(第十四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
今年是“十四五”(2021~2025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2026~2030年)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点。展望“十五五”时期,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完备产业链体系,是支持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
一、建议“十五五”设定5%左右的增长目标
“十四五”规划,与以往的五年规划不同,没有提出明确而具体的经济增长目标,只是要求“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这5年,国际环境异常复杂,百年变局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际地缘政治斗争激烈,军事冲突此起彼伏,俄乌冲突延续,全球又遭遇了百年疫情冲击,国内需求不足压力加大。在此背景下,2021年至2025年提出的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分别是6%以上、5.5%左右、5%左右、5%左右、5%左右。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GDP实际增速分别是8.4%、3%、5.2%、5%,经济规模先后跨上110万亿元、120万亿元、130万亿元三个台阶。今年上半年经济增长5.3%,如果稳增长的政策持续发力,2025年增长5%左右的目标应该没有太大问题,经济总量有望跨上140万亿元的台阶。
如此看来,“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年均增速将在5%以上。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下,取得这样的成绩,是非常不容易的,彰显了中国经济的韧性与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中国经济是全球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源(5.680, -0.06, -1.05%),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增速高于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十五五”期间设定的增长目标,需综合考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经济潜在增长率及国内外发展环境等因素。从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出发,专家普遍认为在4.8%或5%左右较为合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2024年我国人均GDP为1.34万美元,据有关测算,到2035年前我国GDP年均增速要在4.5%以上才能实现该目标。考虑到经济增长的一般规律,未来5年GDP年均实际增速应不低于4.8%。根据有关机构研究,“十五五”期间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约为5.01%。这样,2026~2030年GDP预期年均增速目标设定为“5%左右”较为适宜。
二、逐步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近些年,我国有效需求不足是内外部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国际地缘冲突给全球经济复苏蒙上阴影,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产业链面临调整,我国出口面临的外部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内需不足特别是消费不振是主因,居民收入预期不稳,特别是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导致居民谨慎消费或减少消费。此外,传统支柱产业收缩过快,新兴动能未能完全弥补,且部分行业存在供过于求,整体制造业投资放缓。另外,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加上显性债务付息压力上升,压减基建支出,也拖累总需求扩张。今后一个时期要扩大有效需求;
首先,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尽快修复资产负债表,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止住房地产投资下滑趋势。第二,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可以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低收入群体转移支付,增加失业救济,减轻社保负担,引导企事业单位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拓展居民财产性、经营性收入渠道,稳定股市预期,丰富个人投资产品,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如中小型农村基建项目),盘活农村资产(如农房出租、土地入股)等。第三,清理消费限制措施。如优化私人汽车限购政策,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拓展汽车后市场消费。创新和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提升居民消费意愿。第四,扩大有效投资。加大政府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资,发挥引导作用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优化营商环境,消除投资障碍,围绕满足企业融资、用工、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需求,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户籍制度改革对扩大内需具有重要作用,基本逻辑在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其消费意愿会提升,会为内需增长提供新的动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定居后,部分会从租房转向购房,会释放购房需求。住房消费还将带动装修、家电、家具等相关产业发展,形成“落户—购房—消费”的良性循环。他们还将成为城市生活和服务的稳定消费者,家电、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需求将显著提升。有分析显示,2023年进城落户的新市民人均消费支出较农村居民高出约35%。人口流入地的学校、医院、轨道交通等配套需求提升,会带动城市基建投资。当前,中国城镇化率与户籍城镇化率相差18个百分点,填补这一缺口相当于新增2.5亿城镇消费主体,新增市场规模相当可观。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现在遇到了难题,不仅是一些大城市进不去、落户难,而且一些农村居民不愿转(考上大学都不转户口)。下一步,户籍制度改革,必须两头发力。一方面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强进城落户意愿。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让农民无后顾之忧,放心进城落户。另一方面要加大城市的吸引力,减少落户难度。重点是,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城市落户门槛,逐步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让城市就业及竞争力,来自主吸引和留住常住居民,不再依靠行政办法来挑选,使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能够顺利融入城市。推行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础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能够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
三、按照产业发展规律来发展服务业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系统清理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合理限制,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顺应居民消费需求增加多元化供给,扩大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等领域投资,把内需潜力充分释放出来。当前,我国服务消费占比不断提升。提振消费要如何更好地匹配这些服务消费需求?首先要更新观念,要牢固树立服务业也是实体经济的理念。服务和产品一样,也有不同层次、不同品质之分,所以服务也有市场,服务也是遵循市场价值规律运行,服务价格同样具有调节供求的作用。要破除服务特别是公共服务只是事业而不是产业的观念,让服务行业更好地按照产业发展规律来发展。
要更好地匹配服务消费需求,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简单来说,到市场上去看看,哪里人多排队,说明哪里服务就缺少,就应该重点发展。为什么会排队,因为供需有缺口,因为市场发育不充分,管得太多,投资者进不来;或者不允许有利可图,投资不愿意跟进。说复杂,是因为服务行业复杂多样,制度环境要求更高,所以改的难度大,风险也大;原有利益较为固化,改革相对滞后。
第二,加快改革开放。这是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唯一出路。比如,减少文化演出、教育等领域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条件,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增加多样化、多层次服务供给。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清理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歧视性政策,推行“非禁即入”负面清单管理,吸引社会资本。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扩大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开放试点,吸引国际高端要素进入,丰富服务供给种类。
第三,加大政策支持。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服务消费重点领域发展。在文化旅游(景区运营)、体育设施(场馆运维)等领域推广PPP模式,明确社会资本收益保障机制。支持闲置厂房、校舍改建养老托育设施(免征土地用途变更费),简化消防审批流程。对养老托育企业免征增值税,服务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至120%。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支持文体旅游、养老等产业发展。
四、减少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直接干预
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整了四年,今年3、4月份楼市小阳春之后,6月部分重点城市的房价有回落趋势。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后续要如何更好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在一系列政策作用下,今年1-6月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下降3.5%和5.5%,与2024年全年相比降幅分别收窄了9.4个百分点和11.7个百分点。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整体继续收窄,且有14个城市环比实现正增长。商品房去库存也取得明显成效,截至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连续4个月下降。具体来看,一线城市及强二线城市表现相对平稳,杭州、成都等城市优质改善楼盘热度较高。而部分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任务艰巨,去化周期仍高达30个月以上。总体而言,我国房地产市场初步显现止跌回稳迹象,但市场信心仍需修复,全面止跌回稳仍需政策进一步加力。
下一步,要更好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首先要进一步取消限制性政策。全面落实“四个取消”(取消限购、限售、限价、普通/非普通住宅标准区分),特别是一线城市应逐步放宽郊区、大户型限购,加大对多孩家庭、新市民等群体的购房支持力度。第二,实质性减轻居民购房负担。全面落实“四个降低”(即降首付、降利率、降税费、降“卖旧买新”成本),继续推动存量房贷利率下调,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延长贷款期限,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降低房产交易税费。
第三,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推广货币化安置,直接转化购房需求,释放增量需求,消化存量商品房。第四,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加大专项债收储力度,支持专项债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将其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养老公寓等。中央政府提供必要的补偿和激励,提高地方收储的积极性,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第五,强化金融支持与风险化解。持续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拉长“白名单”,为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帮助企业扩大销售促进回款,改善企业资金面,降低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核心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形成“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减少或取消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就是在原有商品房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新市民、青年人等提供住房保障,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房地产发展模式。房地产发展,涉及劳动、资本、土地等要素配置以及房价的形成。随着人的流动,住房要相应增加,供地要跟进,资金要到位,也就是要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从而推动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并行发展。
商品房市场是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住房市场的主体,也是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主渠道。租赁住房市场是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保障”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打通商品房与租赁房市场通道,以更好满足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包括外来务工人员、新毕业的大学生等群体的居住需求。
有人说,新一轮的“房改”正在推动中,中国房地产市场正在摒弃“香港模式”,并把目光投向“新加坡模式”。这是一种极大的误解。弥补保障房短板,并不意味着以保障住房为主,这是目前中国发展阶段难以承受之重。事实上,住房保障是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应该遵循“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原则。
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充分竞争中的价格下降,是基于市场规律,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规模效应、提高效率来降低成本。充分竞争是市场经济推动企业发展和资源配置的重要力量,有利于淘汰低效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行业整体效率。“内卷式”竞争,则是企业为维持生存,通过牺牲利润,甚至通过亏损,来推动的非理性降价,会引发恶性竞争,破坏行业生态。
治理“内卷式”竞争,要规范政府行为,树立正确政绩观,实施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要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各地要立足自身条件,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优化产业布局,避免盲目重复建设。要完善市场监管,实施好反不正当竞争法,严厉打击恶意比价、虚假宣传等市场乱象。鼓励企业整合兼并,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市场有效出清。要强化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合法、公平、诚信的行业竞争。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和规则,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坚决防止恶性竞争。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很重要的在于抓好“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即规范政府行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规范政府行为就是要规范地方政府的权力,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落实全面依法行政,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加大对地方保护行为的惩处力度。
作者介绍:
尹艳林:第十四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金融50人论坛特邀专家。1982年江西财经大学工业统计本科专业毕业,1987年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199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毕业。1984年参加工作,截至2023年,先后在江西省九江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工作,历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贸组副巡视员,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中财办副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二局局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23年至今,担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尹艳林长期从事宏观经济研究及相关工作,在《国际贸易》《中国经贸导刊》《经济研究参考》《宏观经济研究》《宏观经济管理》等期刊上发表论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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