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瑞龙:《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至关重要》
2025-10-04 15:08:28
作者:杨瑞龙(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
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社会各界已形成广泛共识。这一共识体现在近年来一系列重要政策的出台,例如2023年7月14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31条措施直指市场准入、产权保护等核心问题;国家发改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8条);2025年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近期中央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不仅极大鼓舞了民营企业家群体,也为民营经济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其中一个重要议题是如何有效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所谓信心,是指相信自己的愿望或预料一定能够实现的心理状态。每个行为主体都是有意识、有思想的人,经济社会的基本面与行为人的思想、心理有很强的相互联系,从而影响人的选择行为。任何经济行为主体的决策往往受到对经济社会基本面的感知和心理预期的影响。当一个人对社会经济的短期运行状况持乐观态度时,往往更愿意对长期保持信心,从而更愿意扩大投资规模或增加高风险投资、扩大消费并减少储蓄;相反,若对社会经济的基本面持悲观预期,则可能会缩减投资和消费,进而形成负向循环。因此,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验了“信心比黄金还重要”的名言。只有提振民营企业家对未来的信心,才能激发民营企业加大投资,努力创新。那么如何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呢?
一、政治信心: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
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家始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的自家人。然而,过去曾存在一些错误观点,认为国有企业才是社会主义的“自家人”,而民营企业仅是在特定发展阶段可以加以利用的“外部力量”。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民营经济便可被舍弃,这就是民营经济离场论的理论基础。甚至有人主张,社会主义与私有产权并不兼容,因此最终要消除私有经济。然而,这些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必然会严重削弱民营企业家对未来的信心。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我们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这一制度框架下,私有经济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而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家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自家人”与党的“同路人”。因此,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原则,明确保护私有产权。这一基本论断不仅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政策定位,还必须通过具体的制度措施使民营企业家真正感受到自己是“自家人”。当这一点得到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家的政治信心才能得以确立,为民营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市场化改革信心: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与机遇
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来看,民营经济的成长与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密不可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从早期的“傻子瓜子”个体经济合法化,到民营经济破土而出,,再到外资经济的引入,以及后续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没有市场化改革,就没有民营经济发展的条件。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实行“越大、越公、越好”的所有制体制,并将“割资本主义尾巴”作为基本方针,导致私有产权在当时几乎没有生存空间。然而,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我国引入市场机制,并逐步认识到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明晰产权,“有恒产者有恒心”,因为交换的本质是产权的交易。因此,市场化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便是产权明晰化。为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我国不断深化产权制度的改革。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沿着两条路径:一方面通过国有产权制度改革硬化企业的预算约束,把国有企业改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因为民营企业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直面市场并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民营企业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发展机遇,所谓的“五六七八九”正是市场化改革带来的直接成果。因此,只有确保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深化,并让民营企业家确信市场化改革不仅不可逆转,而且将不断深化,他们才能对自身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因此,提振民营企业信心的关键之一,就是增强大家对市场化改革的信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全会“七个聚焦”之首,并提出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而且在时间上也做了具体的安排,那就是到2029年要完成决议中部署的改革措施。党中央向我们传递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信号。接下来,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三中全会的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使民营企业家能够切身感受到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从而增强信心。
三、营商环境信心: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
在提振政治信心和市场化改革信心的基础上,仍需不断优化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以进一步增强其发展信心。
第一,法律环境。其核心在于确保公平竞争和平等保护,在产权界定和产权保护中要消除所有制歧视。对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已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应真正做到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平等保护,落实涉及发展权、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的一整套保障措施。例如,我们在媒体上看到有些地方用行政力量干预普通的经济纠纷,甚至用刑事手段来处理,产生了一批有明显舆情的案件。因此,在涉企冤错案件的甄别与纠正方面,若社会舆论对某些重大案件存有质疑,可以选取典型案子予以复查和纠正,并向社会宣示司法公正性,以增强市场主体对法律环境的信任。
此外,法律环境的公平性还体现在监管的公正、公平和统一上。目前,完善监管体制是必要且紧迫的任务。在实施监管时,必须确保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采取统一标准,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让民营企业真正感受到监管部门对其监管的强度、严格度及执行力度是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是一样的。
第二,发展环境。提振民营企业信心,需要为其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一个重要的切入点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经济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国进民退”或“民进国退”都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而是应该实施“国民共进”的发展原则,为此就必须贯彻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国有经济的规模既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规模过大会挤压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而规模过小则不利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因此,国有经济改革应当遵循“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然而,在实践中,我们看到国有经济“有进、有所为”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有退有所不为”的力度仍有待加强。
其实,党中央的相关文件已作出明确部署,国有经济主要布局三个重要的领域,,特别是战略性、安全性、民生性领域,垄断行业应适度引入民营资本,并强调要坚定推进垄断行业竞争性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同时,在竞争性领域贯彻“竞争中性”原则,国家实施平等对待、透明度管理与政府补贴控制,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平等竞争。国家发改委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原本由国有经济主导的重大投资项目向民营经济适度开放。这些改革措施对于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坚定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真正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的优化。只有当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得到实质性拓展,民营企业家对未来的发展信心才能增强。
第三,社会舆论环境。营造一个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友好舆论环境也非常重要。过去,网络上存在一些不当言论,对民营经济进行不切实际的攻击,甚至出现 “民营经济离场论”、“民营经济罪恶论”、“民营经济风险论”等极端观点。要改善这一舆论环境,既需要完善法律体系,也需要加强宣传和社会道德建设。污名化民营经济会严重影响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不利于民营经济的长期发展。
第四,政商环境。中国特殊的发展模式和改革路径决定了地方政府在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无论是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还是经济发展的过程,地方政府与民营企业始终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改革进程,提高了经济发展效率,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未来并不是要抛弃政商关系,而是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廉洁政治都离不开良性互动的政商关系。“官”与“商”,“亲”则两利,“清”则相安。在这方面,已有不少地方政府的成功实践值得借鉴。例如,苏州昆山提出“店小二”式的政府服务理念,是新型政商关系的典型案例。政府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不要失位、错位、越位,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四、增长信心:优化经济基本面
正如前面所述,行为人对当前经济社会基本面的体验与感受会影响其对未来的判断及行为选择。如果民营企业家对当前经济基本面的评价偏向负面,必然会影响其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尽管当前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但短期内仍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通过有效的短期、中期、长期组合政策措施来稳定和改善经济基本面,有利于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
第一,让民营企业家相信中国经济的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这不仅是一种主观判断,更是基于客观事实的理性结论。当前经济面临一定下行压力,既有结构性因素,也有周期性因素。结构性因素方面主要表现为传统增长动能正在逐步衰减,如改革红利、全球化红利、传统工业化红利、人口红利等在衰减,从而导致我国的潜在增长率下降。因此,如何保持我国长期稳定增长,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就是要通过培育新的增长动能,实现增长动能的转换。其实,我国的经济体有众多的增长潜能,如创新、高水平开放、结构的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扩大消费、结构性人口红利等。如果我们能够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培育、激发新增长动能,那么如期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目标是有客观基础和现实可能性的。当前,我国正在通过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及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等,培育和挖掘新的增长动力。所以,从中长期来看,经济基本面稳定持续向好的趋势没有改革,这有助于提升民营企业家的信心。
第二,改善民营企业家中短期信心的关键之一是通过稳房市和稳股市来改善民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积极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如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以确保企业获得充足的流动性支持,提升民营企业的投资需求。
第三,进一步加大政策刺激力度,稳定经济大盘。政府应采取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刺激总需求,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增强市场信心。
作者介绍:
杨瑞龙: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联合创始人、联席主席,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英国杜伦大学客座教授。兼任北京市经济学总会常务副会长、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府顾问、上海市政府咨询决策特聘专家。曾先后赴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和丹麦奥登塞大学访问进修。杨瑞龙的研究领域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非均衡经济学。在《中国工业经济》《经济学动态》《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社会科学》《求是》《光明日报》等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及理论文章200余篇;出版《企业和企业集群的创新机制:理论、经验与政策》《改革开放的实践与经济学创新》《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面对制度之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股份制与当代中国企业改革》等十几部著作。曾获第八届和第十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中国高校第三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北京市第三、第四、第六届、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四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奖等奖项。被选拔为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选、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获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教育部“青年教师奖”。
邀请老师演讲、授课请致电:19821197419 阎老师[微信同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为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供版权证明,我们将立即删除!
手机:19821197419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19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