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思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讲》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讲》
主讲人:
傅思明: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与行政法教研教授、博士生导师
课程时长:
本课程授课时长为3小时(6小时/天)
课程大纲:
第一讲: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1、《条例》的指导思想。
2、纪律处分工作的原则。
3、《条例》的适用范围。
第二讲:违纪与纪律处分
1、违纪的构成要件。
2、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3、对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4、党员受到违纪处分的影响和后果。
5、党代表受到违纪处分的影响和后果。
6、党组织受到违纪处理的影响和后果。
第三讲: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1、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运用规则。
2、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运用规则。
3、违纪合并处理运用规则。
4、违纪竞合处理运用规则。
5、共同违纪处理运用规则。
6、集体违纪处理运用规则。
7、免予党纪处分运用规则。
第四讲: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和其他规定
1、党员涉嫌犯罪适用的纪律处分。
2、党员违法但不构成犯罪适用的纪律处分。
3、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处理办法。
4、党员被追究法律责任适用的纪律处分。
5、监察、司法、行政文书对纪律处分的效力。
6、预备党员违纪行为的处理。
7、党员下落不明、死亡的处理。
8、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的区分。
9、党员主动交代、如实坦白的处理。
10、违纪行为所获利益及造成损失的处理。
11、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
第五讲: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1、政治纪律的内涵。
2、政治纪律的要求。
3、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讲: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1、组织纪律的内涵。
2、组织纪律的要求。
3、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讲: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1、廉洁纪律的内涵。
2、廉洁纪律的要求。
3、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讲: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1、群众纪律的内涵。
2、群众纪律的要求。
3、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讲: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1、工作纪律的内涵。
2、工作纪律的要求。
3、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十讲: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1、生活纪律的内涵。
2、生活纪律的要求。
3、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导师介绍:
傅思明:宪法研究专家,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MPA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兼任:国家公务员考试测评组专家、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特邀专家,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家咨询组成员,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宪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立法研究会副会长。傅思明研究领域为宪法、行政法、问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在《领导科学论坛》《理论视野》《瞭望》《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人民论坛》等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通论》《中国司法审查制度》《中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等专著。1994年12月,获华东政法学院“十大杰出教师”奖,2002年9月获中共中央党校“教学优秀奖”。
邀请老师演讲、授课请致电:19821197419 阎老师[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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