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中央党校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党校“合宪性审查比较研究与镜鉴”创新工程首席专家,中央党校法理教研室原主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律文化教研室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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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党校“合宪性审查比较研究与镜鉴”创新工程首席专家,法学博士,中央党校法理教研室原主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律文化教研室原主任。兼任: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宪法学会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多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德国洪堡学者。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发表文章100余篇,文章被《新华文摘》《红旗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法学文摘》《社会学文摘》等转载。曾荣获:2015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最受欢迎法治人物,国家“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16年、2017、2019年国家宪法日央视主讲人,首届德国洪堡国际环保气候奖学金,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二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三等奖、国家行政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首届孙国华青年优秀成果奖等。
研究领域:
李勇长期从事宪法、行政法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
主要履历:
1978年08月出生,黑龙江牡丹江人。
1997.09-2001.07,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2001.09-2004.07,黑龙江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4.09-2007.07,中国社会科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7.07-2008.01,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干部。
2008.01-2010.07,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其间:2008.09-2010.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社会学博士后)。
2010.07-2012.08,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其间:2010.07-2011.09 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学者)。
2012.08-2017.05,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师(2015.11评为研究员,2016.12评为教授)。
2017.05-2018.10,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法制(法理)文化研究室主任。
2018.10-2020.01,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
2020.06-2021.08,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1.09-至今,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参与多项立法及立法建议,在权威媒体发表文章100余篇,所著的《看得见的法治,摸得着的幸福》一书广受社会各界欢迎。
科研项目:
1、2010年 国际气候变化项目(德国洪堡基金会);
2、2013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情况说明”证据属性研究;
3、2013年 中国法学会: 地区碳排放权法律研究。
论文代表:
1.《社会治理测量维度与城市社区创新——基于深圳市的实证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2.《惩治性贿赂的两种路径》检察日报2013年10月16日;新华文摘2014年第1期全文转载;
3.《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公司治理的立法完善》,《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6期;
4.《侦查机关“情况说明”证据属性研究》,《理论与改革》2013年第6期;
5.《国外城镇化立法的主要特征》,《银行家》2013年第2期;
6.《论流动摊位的简易登记制度》,《行政管理改革》2013年第1期;
7.《德国见闻录》,《法学家茶座》2012年第3期,《学习时报》2013年3月8日,3月25日全文转载;
8.《行政管理创新与行政监督检察权的完善》,《青海社会科学》 2012年第5期;
著作代表:
《论公民的宪法义务》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传承与创新——新中国检察制度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版;
《理念、制度、文本——社会主义宪政的构建与完善》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3年版。
主讲课程:
《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
《中国式现代化与宪法精神》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性一担当”,谈如何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为什么说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邀请老师演讲、授课请致电:19821197419 阎老师[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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