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吟兰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会研究会会长。 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称号与科研教学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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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吟兰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会研究会会长。 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称号与科研教学奖励。曾先后兼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妇联执委,第十届、第十一届北京市妇联副主席,全国妇联书记处特聘专家顾问,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民政部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社工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家庭法协会常务理事等职。
研究领域:
夏吟兰教授主要从事人权法学、特定群体人权保障、婚姻家庭法等领域的研究。
主要履历:
夏吟兰,1957年4月生,女,1983年获法学本科学位,1986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现任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人权法学、特定群体人权保障、婚姻家庭法教学科研工作,主要讲授“亲属法”、“继承法”、“妇女人权”、“特定群体人权保障”等课程。主持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及其国际合作项目30余项。
出版《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离婚自由与限制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原理》、《家庭暴力防治法制度性建构研究》《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立法研究》等专著、教材三十余本,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等国家及地方各类学术刊物以及《Family Law Quarterly》(美国家庭法季刊) 、《The Australian Feminist Law Journal》(澳大利亚女性法学)、澳门《法域纵横》等外国、港、澳学术刊物上发表《离婚新探》、《婚姻家庭编的创新和发展》《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社会性别分析》、《离婚衡平机制研究》、《特留份制度之伦理价值分析》等论文、文章百余篇,并多次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
1996年获美国国家教育基金富布来特基金会赴美国任访问学者一年,1999年赴澳门担任澳门法律翻译办公室(现为澳门法务局)法律专家,从事澳门法律本土化工作。曾在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俄罗斯、南非、韩国、菲律宾等国及港澳台地区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做主题报告,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
多次参与国家与北京市的立法及法制宣传工作。作为起草专家组成员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调研和起草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主要起草专家。同时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起草的调研和论证工作。作为起草专家组组长主持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是《家庭暴力防治法》专家建议稿的主要负责人,并深度参与了《反家庭暴力法》的调研、起草及论证工作。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主要召集人,并多次参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民法典继承编》的专家论证会、座谈会。
荣誉奖励:
荣获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荣获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荣获北京市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
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
荣获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论文类二等奖;
荣获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
荣获中国妇女研究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
荣获中国政法大学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
荣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导师。
著作代表:
《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原理》
《家庭暴力防治法基础性建构研究》
《21世纪婚姻家庭关系新规制》
《家事法研究(2013年卷)》
主讲课程:
《亲属法》
《继承法》
《妇女人权》
《特定群体人权保障》
邀请老师演讲、授课请致电:19821197419 阎老师[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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