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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明:《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026-02-28 16:33:18
作者:王晓明(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产业科技创新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面对我国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应当进一步强化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的市场化组织和管理,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与创新环境,提升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效率,从而全面完善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新兴领域的创新发展。
一是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授权标准和保护规则,强化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首先,应以促进我国新兴领域的创新发展为核心导向,进一步明确技术创新的授权标准和规则,加强授权标准的科学性、统一性和稳定性,只有保障具有独特创意的技术创新充分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使创新主体敢于投入研发资金、开展研发活动。其次,应根据新兴领域的技术创新特点,制定合理的著作权与专利权保护标准,保障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收益,并为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加快完善与数据有关的保护规则、利用规则,促进公共数据的开发和利用,打破“数据孤岛”,为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市场化组织与管理,提升重点产业竞争能力。首先,基于我国在新兴领域取得的技术优势,可以参照2025年发布的《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加强重点产业的专利池建设。建立以我国技术研发者和企业为主的专利池,可以整合专利资源,共同协商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的许可标准。应当以推动新兴领域的整体发展为导向,引导新兴产业的技术研发者与生产制造商共同应对国际竞争。其次,构建统一的数据交易平台,进一步明确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的权属和利用规则,完善数据的评估与交易规则,利用市场机制集中数据资源,为我国数据的开发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供给。
三是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首先,算法、数据集、大模型等新兴领域的关键创新要素多以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为了满足商业秘密保护的迫切需求,在加快完善相关司法解释的同时,应积极推动商业秘密的专门立法,从而系统性解决商业秘密保护的痛点、难点问题。其次,应以促进和鼓励新兴领域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导向,强化新兴领域的反垄断执法,为中小型创新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创新环境。同时,针对新兴领域不断涌现的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范围和处罚力度。
四是强化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转化和运用,构建协同创新体系。针对高校、科研机构专业管理人员不足,新兴领域中小型创业企业居多的现状,应在新兴领域技术创新活跃的地区,布局和建设区域创新中心。区域创新中心积极引导企业将技术发展、产业发展需求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活动进行有效对接,建立合理、高效的合作研发与协作创新机制,使企业可以获得长期的技术支持。区域创新中心通过与专业性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合作,开展专业化、有组织的知识产权转化活动,可以同时为区域内的高校、科研机构与创新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等专业性服务,搭建成果转化平台,有效促进新兴领域的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
作者介绍:
王晓明: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产业科技创新研究部部长、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导师,战略咨询院博士后合作导师。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任山东烟台麦特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9月至2018年8月,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2018年10月至今,历任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产业科技创新研究部部长。2001年至2006年主要研究交通、环保、医疗、住房等公共领域的发展政策;2006年开始从事制造业、能源、交通、城市化等领域的研究;2009年主要研究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区域产业发展;2013年开始研究工业革命对传统产业的影响、中国制造强国战略、中国能源发展战略;2015年重点研究工业4.0、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能源互联网与能源革命,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2017年重点研究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知识自动化;2018年之后主要研究第四次工业革命与数字经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与政策,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建设等。研究成果《新形势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与路径研究》获2021部委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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