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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将社保真正当作国之大事来办理》
2025-07-13 11:27:09
作者: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社会保障是国家利益,不是地方利益,也不是部门利益,更不是某个特定群体的利益,它是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世代福祉的国之大事。因此,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需要体现出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将其作为国家层级制度安排,作为国之大事来办理,按照国之重器来打造。
一、将社会保障视为治国安邦的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郑功成表示,这句话应当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社会保障改革的政治站位。即社会保障是国家利益,不是地方利益,也不是部门利益,更不是某个特定群体的利益,它是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世代福祉的国之大事,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具备的国之重器。
郑功成介绍,在中国历史上,民政与军政构成治国理政的两根支柱,民政首重“荒政”,救灾构成了“荒政”之首,凡不重视救灾的朝代,因灾生乱乃至政权灭亡、朝代更迭的事例众多,而重视救灾的朝代往往能够有灾无荒,国泰民安。因此,自古以来,历史上的社会保障就是国家的大事。
人类开启现代化进程以来,从德国首创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来矫治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血腥治理,到美国利用社会保障制度修复自由市场失灵带来的重大制度性危机,再到英国率先建立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在这些现代化国家都是增进其国家认同、促进社会平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国家层级重大制度安排站在治国安邦的政治高度,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经走过了地方创新探索、各自差异性发展的时候。我国已经到了必须正视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存在的国家意识不强、地方利益过大的问题,真正将其作为国家层级制度安排,作为国之大事来办理,按照国之重器来打造。
二、促使社会保障政策走向全面优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决定》,不仅强调要让国家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也更明确地要求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社会保障是天然具备促进、维护公平正义功能的制度安排,无公平则无社保,不能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平等的社保不是好社保。针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差距偏大的事实,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必须要用公平的标尺来检验。
哪些改革措施促进了公平、缩小了差距,哪些改革措施或新政策固化了阶层利益甚至扩大了差距,是衡量政策优劣的试金石,也是评估未来风险的根本要素。因为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刚性发展的规律,建制时失之毫厘,未来发展必定差之千里。“我们需要客观正视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不足的问题,它导致社会保障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在持续积累,一些具体制度的不良效应在发酵。
郑功成建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紧紧抓住解决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不足的问题,通过全面优化现行制度安排,让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制度有足够的信心、稳定的预期和公平正义的体验,让社会保障真正担负起建构公正社会、促进社会平等、实现全民共享并最终引领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新境界的高质量、可持续制度安排。
三、社会保障建设需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治国安邦的责任,公平正义的使命,决定了中央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需负起主体责任。只有国家出面,中央政府担当主责,这一制度才能真正成为国家层级制度安排,才能以自身的统一公正性来促进并维护整个社会的公正。“否则,其国家治理功能必定弱化,也不可能真正走向成熟、定型,并为共享发展、共同富裕提供长久的保障。
因而需要正视地区碎片化对制度公正与效率的双重减损,将强化国家层级和中央政府的责任与权威摆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首要位置,真正体现出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具体而言,国家层级与中央政府需要在社会保障领域做到四个统一:首先,统一建制理念,即社会保障是国家公共品,不是地方公共品;其次,统一法律制度,以良法立良制、促善治,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可操作性。再次,统一政策实施规程,确保规范有序实施。最后,统一调配资源,以确保全体人民合理共享国家发展成果,如医保制度就需要建立中央调剂金来保障落后地区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
本文源自《新京报》
作者介绍:
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民盟中央副主席,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创始会长,《社会保障评论》主编等。兼任: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咨询委员会首届、二届、三届咨询委员,国家减灾委第二届、三届、四届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十四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民政部、人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卫健委等多个部门的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福利及养老服务协会副会长等。曾任武汉大学教授兼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武汉市政协常委及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郑功成迄今一直从事社会保障、商业保险、慈善公益及与民生相关领域的研究。先后主持过国务院总理批示组织的重大项目“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保障国民共享发展成果”和“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与政策”、特别委托项目“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和重点项目“建设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有关部委“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就业、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研究”、“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战略”、“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战略”等一系列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课题等30余项;在国内外发表理论文章约500多篇,被《新华文摘》等重要二次文献杂志转载100多篇;数十项重要政策研究成果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等的重要批示;出版有《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辩》《全球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回顾与展望》《从饥寒交迫走向美好生活:中国民生70年(1949-2019)》《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中国社会保障30年》《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东亚社会保障模式论》《灾害经济学》《多难兴邦:新中国60年抗灾史诗》《中国农民工问题与社会保护》《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与共享和谐》《中华慈善事业》《当代中国慈善事业》《慈善事业立法研究》《社会法总论》《以人民为中心:新时代中国民生保障》等40多种著作。入选过北京市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工程。获过武汉大学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武昌地区首届青年十杰、全国首届孺子牛金球奖荣誉奖、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为首都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统一战线先进个人、中国民主同盟杰出盟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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