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锟:协调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发展
作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黄锟
“郡县治,天下安”。“小城镇,大问题”。“小城镇,大战略”。县域经济发展既要依托小城镇发展,又要寄希望于乡村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的交汇之地。因此,如何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这两大战略,是实现县域经济崛起的重中之重。
一、城乡二元“割裂”与城乡非均衡发展
城市和农村作为两个基本区域单元,就二者之间的关系来说,基本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把城市与农村看作两个单独区域,城市区域通常被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引擎和增长极,需要优先发展。当今的主流经济学基本上持这个观点。在具体实践中,政策导向也基本上是以城市作为经济增长的引擎,所以很多国家在制定政策的时候,都把要素和资金重点投向了城市,城市得到了优先发展。
从国内经验来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使得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得到了大大提升;从国际经验来说,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是城镇化率比较高的国家,也都是完成了城镇化进程的国家。所以城市优先发展战略确实比较实用,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所以也被认为是一种比较成功的发展路径,但同时这也是一种不平衡的发展战略。
而另外一种观点,是把城市与农村看作两个关联的区域,认为城乡两个区域密切联系、互融共生、协调发展。譬如说,城乡之间,要素要流动,产业要分工,区域要协作,政策也要协调。这是一种平衡发展战略,也是一种城乡融合发展或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导向。当然这种战略和政策不能在一个国家或区域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或者起飞阶段就加以实施,而是要在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达到一定的水平才可以。所以我们国家提出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就是基于这个思路。
二、县域经济发展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
中国的城镇化率已经将近60%,这在客观上要求发展的战略重心应从“城市优先发展”过渡到“城乡融合发展”。所以要通过城乡关系的改善,通过建立健全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农村发展和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城镇化是一个自然过程,是在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上,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而不断聚集人口而产生。而城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又会促进工业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四化”同步发展,深刻地反映了这种关系,而县域则是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主战场。
人口集聚和城镇化对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非常明显,尤其是对于县域产业发展的带动。人口的集聚必然带来一些产业的集聚,会产生一些新的业态;人口集聚还会使得消费升级和增加,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推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人口不断在县城或小镇集聚,就会对县城和小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出新的要求,就会形成一个庞大的产业集群。
三、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协调推动县域经济崛起
如何协调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这两大战略,推动县域经济崛起呢?最重要的就是促进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和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从整体来看,我国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已经进入后工业化阶段,但广大的农村和县域还比较落后,发展差距依然巨大。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政策的指向和重点要有所区别、有所侧重。在经济发展新时代,必须要使要素和政策向农村和县域倾斜,实现城乡对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这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而目前的现实是,农村资金依然在大量流向城市,而城市资金却不愿意流向农村。因为农村的生产效率、利润率都较城市低,而资本是逐利的。这就需要国家政策进行资金流向的调节。还有技术和人才,近几年确实出现了人才由城市向农村回流,但还远远不够。应通过政策倾斜鼓励更多的技术人才流向农村,尤其是要鼓励农民工带着资本、技术和项目返乡创业。
从城镇化的发展路径来看,有三个基本类型:一是依托大城市大都市的扩散效应,带动周边农村和县域实现城镇化;二是通过乡村产业的升级和集聚,带动人口的集中,这是一种最原始的农村城镇化;三是建设新区新城。这三种形式都需要资源和政策的倾斜。
无论是城镇化还是乡村振兴,政府和市场的调控是两个最基本的手段。要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紧紧依靠政府是无法完成的。政府的能力毕竟很有限,需要借助市场的力量。城市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市场的手段,而城市的建设则更多要运用政府的调控,如PPP模式,就是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加快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在市场竞争中,农村是发展滞后区域,比较优势相对不明显,其发展更多还是要靠政府的引导和支持。
在制度体系和支持政策上也需要进一步衔接。由于各项制度和政策之间具有内在联系,一旦联系被破坏,就可能发生制度和政策上的冲突,因此,需要从发展目标、发展理念、发展阶段、发展速度、发展路径、发展手段、制度体系、支持政策等方面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这就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土地制度等制度体系以及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住房政策等配套政策体系,协调各项制度、政策之间的冲突。
作者简介:
黄锟,现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在武汉大学商学院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获得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博士后出站人员。曾担任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新型城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当代资本主义研究所所长等教职。在中央党校主要讲授二十大会议精神解读、中国式现代化、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课程。在《经济研究》、《人民日报》、《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等重要报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出版著作2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课题1项,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课题各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等课题20余项;获首届刘诗白经济学奖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提名奖、第24届华东优秀哲学社科图书奖一等奖、教育部第六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多项咨询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