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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
著名民法学家,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十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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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王利明
著名民法学家,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十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并担任财政部、国家移民局、北京市、福建省、山西省、山东省法律顾问。
王利明教授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了300多篇学术论文,核心论文先后已收录于《民商法研究》(1至10辑)、《王利明文集》(1-5卷)之中;出版了《民法总则研究》《合同法研究》《物权法研究》《人格权法研究》《侵权责任法研究》《法学方法论》等20余部个人专著,并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等五部法治随笔集;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项目等国家级课题7项。根据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高校科研成果统计分析数据库》(2006-2018),在法学专业中综合指数和被引频次均名列第一。王利明教授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关的专家顾问,承担了大量的司法解释的论证、起草工作。他曾经受邀两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三次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为全国政协作专题讲座。因王利明对法学教育、法治建设的贡献,曾经先后获得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等称号。先后被评为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中华英才2006•中国十大教育英才”、“2007•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中国新闻周刊2019“年度法治人物”、2020•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2020年新京报“大国匠心人物”。2021年荣获第六届全国杰出技术人才荣誉称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研究领域:
王利明教授主要从事法学方法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商法理论、司法改革等研究。
人物履历:
1960年2月,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沔城回族镇。
1978年3月—1981年7月,就读于湖北财经学院,毕业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81年9月—1984年12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1984年12月,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
1987年9月—1990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获得博士学位。
1988年,晋升为副教授。
1989年2月—1990年2月,在美国密歇根大学参加博士联合培养项目。
1992年6月,晋升为教授,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1998年8月—1999年6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做富布莱特访问学者。
2004年4月—5月,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任访问学者。
2005年5月—2009年5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2008年12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2014年1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副书记。
2021年10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名单”。
著作代表:
《民法总则研究》
《合同法研究》
《物权法研究》
《人格权法研究》
《侵权责任法研究》
《法学方法论》
邀请老师演讲、授课请致电:19821197419 阎老师[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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