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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卫星
民法学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德国科隆大学访问学者,弗莱堡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美国哈佛大学富布莱特访问学者,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德国洪堡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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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申卫星
民法学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德国科隆大学访问学者(1999),弗莱堡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2),美国哈佛大学富布莱特访问学者(2009),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4),德国洪堡学者(2015)。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出版《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物权法原理》和《民法学》等专著和教材17部;发表法学学术论文60多篇,研究成果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其中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3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2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转载10余篇,著有英文和德文论文,多篇论文被翻译为日文、韩文和法文。
研究领域:
申卫星教授一直从事民法学的研究与教学工作。
主要履历:
1970.04,出生,山东日照人。
1992.07,获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并毕业留校。
1997.07,获吉林大学民法学硕士。
2001.07,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
1992.07-2001.10,吉林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2001.10-2003.06,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2003.06-2008.12,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8.12-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6.07-,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奖励荣誉:
1.《我国优先权制度立法研究》一文(发表于《法学评论》1997年第6期),获中国法学会1997年民法经济法年会二等奖;
2.《合同保全制度三论》(发表于《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获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3.《视野拓展与功能转换:我国设立居住权制度必要性的多重视角》,(发表于《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获2006年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奖);
4. 2005年清华大学先进工作者;
5. 2006年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
6. 北京高校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最佳教案奖;
7.《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一书荣获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8. 首都教育先锋——教学创新先进个人。
科研项目:
1.《期待权理论研究》,台湾中流文教基金会与喜玛拉雅研究发展基金会项目;
2.《土地债务制度及其借鉴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项目;
3.《现代担保制度与我国物权立法研究》,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4.《德国债法改革研究及其对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影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著作代表:
《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
《物权法原理》
《民法学》
《合同法》
《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释》
邀请老师演讲、授课请致电:19821197419 阎老师[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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