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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英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原主任,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女发展纲要)评估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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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李慧英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原主任
个人履历:
李慧英,女,1957年,天津生人,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原主任,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学者。兼任: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女发展纲要)评估组专家,中国妇女研究会副秘书长,全国关爱女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副组长。是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学者,所关注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由来已久。1999年就提出了开设“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课,2002年主编出版了我国第一本《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培训手册,2004年开始组织培训全国党校系统性别培训师资队伍,并建立了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网络。2008年在河南登封市周山村主持修订完善了我国第一部村规民约,并在全国宣传推广,从而形成了村规民约修订的成功经验并得到了广泛推广。20多年来,李慧英老师主持了十几项国内外性别平等倡导课题,主编了5部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书籍,发表了上百篇社会性别研究论文,是我国从事妇女课题研究的专家型学者和学术权威。在多年行动研究的基础上,开始了乡村性别分层与变革父权制的理论研究,力图提炼出具有性别敏感的乡村性别治理的分析框架,把握乡村社会治理的多种视角与实践路径。
论文代表:
重构我国乡村三维性别公正观——以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为例,《科学社会主义》;
依法保障农村妇女成员资格并兑现土地与分配权,《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推动性别平等: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治本之策探索,《山西师范大学学报》;
我国的社会建设与社区治理,《领导科学论坛》;
土地性别矛盾与乡村治理探究,《学习与探索》;
论社会性别理论的核心观点,《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性别刻板定型与"文化陷阱",《妇女研究论丛》;
我国性别平等的立法需要制度创新,《科学社会主义》;
我国农村土地政策与实践分析——聚焦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科学社会主义》;
切实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男孩偏好与父权制的制度安排——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性别分析,《妇女研究论丛》;
完善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思考,《理论探索》;
关于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问题研讨综述,《理论前沿》;
女性参政:老话题新热点,《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创新经验,《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性别平等与村规民约的调整,《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与性别平等的内在联系,《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瑞典妇女参政引发就业政策调整,《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审视中国的性别立法与社会公共政策,《浙江学刊》;
制约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相关因素的分析—村委会直选与妇女参政研究,《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公共政策决策与社会性别意识,《山西师范大学学报》。
专著代表:
《乡村社会治理与性别分层加剧研究》,作者李慧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12月出版;
《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之二)》,李慧英 、 刘澄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12月出版;
《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作者李慧英,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
主讲课程:
《建立公共政策的性别评估机制》
《领导干部性别培训的难点与对策探讨》
《公共政策的五种政策模式分析》
邀请老师演讲、授课请致电:19821197419 阎老师[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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